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出席審議《環境保護稅法(草案)》,草案擬將現行的“排污費”改為“環保稅”,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為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2003年7月,我國開始全面施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根據規定,排污者應當依照相關規定繳納相應的排污費。排污費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主要用于重點污染源防治、區域性污染防治等。但業界此前有報告稱,這些年一直存在排污費征收面窄、征收標準過低、征收力度不足、征收效率低、缺乏必要的強制手段等問題。所以,被執行多年的“排污費”即將退出舞臺,環保稅即將登場,據悉,環保稅的納稅人是企業,影響方也主要是企業。環保稅開征后對兩類企業影響可能比較大:一是原來繳納排污費不規范的企業,今后強制干預力度將會加大;二是污染物容易計量的行業,像造紙、化工行業,今后的壓力會比較大。
草案一旦實施,對化肥行業將帶來什么影響呢?制定環境保護法的目的是想從根本上解決現行排污費制度的種種不足,去營造一個公平競爭、加速淘汰落后產能的環境。眾所周知,這兩年化肥行情低迷的主要原因就是產能過剩,各肥種增量較快,環境保護稅的實施將有利于淘汰落后產能,帶動化肥行業向低成本、高環保的健康方向發展。
環境保護稅將成為化肥生產企業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短期來看,環境保護稅的征收將使化肥企業增加一定的稅負負擔,但長遠來看,這對整個行業來說是一個利好的消息,目前化肥行業市場混亂,價格大戰頻現,惡性競爭激烈,假冒偽劣產品擾亂市場,如果加大環保方面的治理力度的話,對于化肥行業來說,有利于加速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節能減排,促進行業技術更新,有利于行業轉型升級發展。另外目前化肥市場亂象的主因是小企業太多,而這些小企業往往缺乏資金去上環保設備,而受制于成本壓力,部分小企業往往會以次充好,擾亂市場,如果加大環保力度的話,對環保不合規的小企業當停就停,當關就關的話,剩余一些行業精英去公平競爭,這將是化肥行業健康發展的動力。
無論如何,環保稅要來了,不是狼來了,化肥企業的環保問題是不可逾越的門檻,雖然法規一旦實施,對行業的影響程度取決于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但我們仍要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