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行業:當務之急是細化標準
來源:中國化肥網 作者:呂海波 發布時間:2009-07-03 閱讀次數:4935次
究竟什么樣的產能算落后?誰該被淘汰?相信眾多企業在仔細研讀《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后,都會有這樣的困惑。
《規劃》中對計劃淘汰的落后產能是這樣描述的:工藝技術落后、產品質量差、安全隱患大、環境污染嚴重。這種原則性很強但操作性不強的規定,一旦具體到企業,落實起來卻沒了標尺。正像企業所反映的,什么樣的能耗算達標,什么樣的裝置算落后,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誰也說服不了誰。顯而易見,沒有被細化、沒有被量化的政策法規在實施過程中往往就成了一紙空文。
操作標準的缺失對化肥行業的科學發展顯然是不利的。首先是達不到《規劃》所制定的目標。我國尿素和磷酸二銨已經分別存在1000萬噸和600萬噸的產能過剩,在今后的發展中,部分產能落后的企業退出市場是必然趨勢。然而標準的模糊讓落后與先進沒了界限。一些能耗高、污染大、產能低的企業依然能夠蹭著標準模糊的邊兒茍延殘喘;而技術新、前景好的企業的產品卻只能在化肥市場過剩的大環境中不斷被壓低售價。長此以往,優化產業結構只能成為空談。
操作標準的缺失也不利于執法部門有法可依。落后產能的淘汰與退出,地方政府是直接執行者。執法的前提是法規的健全與確鑿,標準的缺失無疑將使執行者的判斷失去準繩。到時候就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淘汰誰不淘汰誰,就全憑執法部門的一句話,非但無法保證公平,而且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的腐敗現象。
細化操作標準,優勝劣汰自明。只有明確標準、厘清優劣,讓企業與執法部門都能清晰地認識到先進與落后的界限,才能把產業結構優化落到實處。 (呂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