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加快建立現代化煤炭交易體系
來源:中國化肥網 作者:海白 發布時間:2009-12-16 閱讀次數:3348次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以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機制、保障穩定供應為目標,進一步改善宏觀調控。繼續推進煤炭訂貨改革,鼓勵供需雙方簽訂長期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以區域市場為補充,以網絡技術為平臺,有利于政府宏觀調控、市場主體自主交易的現代化煤炭交易體系。
第一,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依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等,預測全國和區域性煤炭消費需求、生產和交通運輸能力,做好煤炭產運需總量平衡。
第二,在綜合平衡基礎上,對跨省區煤炭產運需銜接,由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指導意見;對產煤省區內產運需銜接,由地方政府經濟運行、煤炭管理等部門會同鐵路、交通等部門,按照全國統一原則和政策予以指導。
第三,繼續推進煤炭訂貨改革,鼓勵供需雙方簽訂長期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以區域市場為補充,以網絡技術為平臺,有利于政府宏觀調控、市場主體自主交易的現代化煤炭交易體系。過渡期內,要繼續完善“經過三個階段、形成三種關系”的銜接方式。即政府發布產運需銜接原則、政策和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礦與用戶銜接資源、協商價格、簽訂合同,形成供需之間的購銷關系;煤礦與鐵路局銜接落實鐵路運力,形成礦路之間的托運承運關系,對需經港口中轉部分,煤礦與港口銜接裝卸、堆存等作業,形成礦港之間的委托被委托關系。
第四,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規范行政行為,減少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的銜接原則、政策和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等,通過門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指導產運需銜接。
第五,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等,按照落實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基本原則,督促指導銜接,依法規范市場行為,協調解決銜接中的問題。(海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