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批準公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在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方面要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
“此次上調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并改進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邁出了中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重要一步。其中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是最大的進步。有利于緩解當前國內天然氣價格偏低帶來的需求過快增長的問題。”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說。
國際市場天然氣價格通常為等熱值原油價格的60%左右(出廠環節)而目前國產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準價格僅相當于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的25%左右。與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相比國內天然氣價格相當于等熱值液化石油氣價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價格的三分之一進口天然氣價格的一半左右。
由于國產天然氣價格大幅度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價格各地爭上以天然氣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項目紛紛進行“油改氣”導致天然氣需求過快增長部分地區“氣荒”和加氣難現象時有發生。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隨著進口天然氣占比的上升國產天然氣價格最終將走上與國際逐步接軌的道路。從門站價格看目前進口天然氣比國產天然氣每立方米貴一元左右。
“隨著來自不同氣源的進口氣的增加中國天然氣供應日益呈現多元化趨勢??煽紤]在成熟的市場如長江三角洲地區逐步放開探索天然氣價格的市場化道路來自不同氣源的價格通過競爭最終形成出廠價格。”劉毅軍說。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周大地指出合理的天然氣價格一方面應確保石油企業尋找天然氣資源的動力另一方面也要保護國內市場的承受力。價格改革是大勢所趨未來中國將建立和其他能源價格相匹配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實現同一個地區來自不同氣源的氣同價以及天然氣價格隨國際價格浮動。
劉毅軍說近兩年中國東部地區適當提高了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具備縮小盈利空間的可能。二三線、特別是西部地區城市有些管道損耗率較高配氣環節降損空間很大可以通過設備改善和管理實現出廠價格上調向終端從緊傳遞。
林伯強認為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使中國水電氣價格調整整體有了比較均衡的推進并與新疆啟動資源稅改革相配合體現了中國資源價格改革的整體思路即建立能夠真實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機制。(惜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