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對煤炭暫行最高限價、上調非居民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30日宣布了一套調控煤電價格的“組合拳”。
這套壓煤價、提電價的調控“組合拳”能否理順煤電矛盾、緩解供電緊張?
電煤價格調控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上漲幅度。2012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二是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從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島港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發熱量在5500大卡的市場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其他熱值電煤相應折算。三是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降低煤炭企業經營成本。
今年以來中國煤炭價格持續上漲偏快的勢頭。反映市場煤價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達9.5%。這使靠燃煤發電的火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出現巨額虧損導致缺煤停機造成東部、中部和南部地區電力供應緊張。數據顯示今冬明春全國最大電力缺口約為3000萬千瓦相當于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3%。
“2.6分錢可為火電企業增加600億元-700億元年收入可彌補因電煤成本提高造成的虧損進而提高發電意愿暫時緩解煤電矛盾保障全國電力供應。”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部主任薛靜認為。
受訪專家認為這次調價政策“組合拳”兼顧了煤炭、電力企業和終端用戶等各方利益可暫時緩解煤電矛盾但其實質還是行政主導的短期行為。
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秘書長俞燕山認為根本出路還是要推動煤電運市場化改革。包括取消重點合同煤價、進一步放開煤價以及建立由市場主導的電價形成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