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8月10日的財稅[2015]90號文件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對納稅人銷售和進口化肥統一按13%稅率征收國內環節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鉀肥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同時停止執行。
政策出臺對尿素、磷肥、復合肥企業影響較小,這些化肥企業在銷售和生產環節都有一定的進項稅可以抵扣,磷肥生產企業大多有獨立進口權,在進口原材料的時候,進項稅已包含了增值稅,抵扣了一部分稅項,生產成本不會增加太多。而對鉀肥行業來說影響較大,尤其是進口鉀肥和資源型鉀肥企業,可以抵扣的進項很少。
國內最大的資源型硫酸鉀生產企業-國投新疆羅布泊鉀鹽有限責任公司,“先征后返”政策的取消,無疑增加了企業的稅負,按國投羅鉀現行硫酸鉀價格2800元/噸計算,扣除少量的進項稅后,稅負成本將直接增加300元/噸以上。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5年1月29日發布《關于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83號),其中鐵路運費允許上浮不超過10%之規定自2015年8月1日正式實施,經測算,運價調整后運費加上基價硫酸鉀僅運費成本將直接增加75元/噸左右。
增值稅、鐵路運費兩項將增加成本近400元/噸,如何轉嫁和消化成本上漲是鉀肥企業近期所面臨的問題,最可能的情況是,這部分成本將會分攤到生產、流通和消費者各個環節,具體情況還要看該政策的實施細則,可能最終轉嫁到農民身上的比例更大些,從長遠來看,農民生產成本增加,國家應該適當調高農產品價格或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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